金秋的费县国有大青山林场,层林尽染,美不胜收。在林场新建设的森林防火路上,数名森林防火员戴着头盔、穿着防护衣,背着森林防火吹风机,清理山道两侧厚厚的落叶。
入秋以来,天气干燥,费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高度戒备状态。“费县北部山区三个乡镇是森林防火重点县,还有沂蒙山天蒙景区和大青山、塔山两个国有林场,共280平方公里,其中国家公益林占有13.8万亩,仅仅安排人工巡查,很难做到全覆盖监管。我们打造实体沙盘和智慧林业防灭火平台,构建森林防灭火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全面监测火情隐患。”费县林业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2022年—2023年森林防火期,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全市各级紧紧围绕“重点在防、立足于救、防救一体化”的森林防灭火模式,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部署,聚焦源头管控,广泛宣传发动,抓实隐患查治,创新监管模式,强化能力建设,全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到一线督导检查、到火情一线指挥扑救,先后11次检查调研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批示12次;市级层面累计召开16次视频调度会、专题汇报会、座谈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市各级层层签订责任书37.42万份,联防体3.23万个,立下军令状,压实责任;明确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责任人1.38万名。
严管火源严查隐患。严格把好入山卡口。充分发挥312个防火检查站点的作用,在进山路口、林区与居民区结合部等重点部位,严查进山人员、车辆,收缴火种。严查用火隐患。对照省“十个严禁”要求,紧盯旅游景区、国有林场、坟间地头等重点区域,全领域、全覆盖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防火期以来,共计排查隐患37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强化监测预警保障。全市146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428个智能卡口全部开启,利用慧眼卫星监测、火情遥望、无人机巡护、地面巡查等,及时甄别林区视频探头火灾烟雾和火点,确保火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全市5270余名护林员、2069名巡查员、653名国有林场干部职工坚守一线,17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866名队员靠前驻防,随时应对突发险情。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按照不低于500亩林地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加快推进防火隔离网、水源地、防火通道建设,在国有林场和蒙山、沂山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防火隔离网1237公里,已超额完成。规划建设水源地1628处,已完成1382处。规划加密防火通道网582.9公里,已全部完成。加快平台建设,按照“一山一策”“一山一图”建设“森林防火电子信息图”。新增388处监控点位,不间断开展无人机红外热成像探测巡查,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开展“千村万户”大走访、大宣传,制作防火警示音频,通过农村大喇叭播放、出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持续不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同时,扎实开展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积极引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努力减少用火隐患。在重点景区、进山路口、防火检查站等设置宣传牌3700个,悬挂横幅3850余幅,发放明白纸和“十个严禁”宣传材料8.6万余份、禁火令5.7万余份。
加强巡查督导整改。组织人员下沉县区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对26个国有林场、63个重点乡镇、1003个重点村居进行督导检查。市底线办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9个防火重点县和高新区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并形成高质量的情况报告。扎实开展市级林长专项巡林工作,3月份以来,共有16位市级林长、22个成员单位到责任区域开展巡林巡查31次,发现问题30个,并实行销号管理。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是临沂市的森林防火期。面对即将到来的2023年-2024年度森林防火期,市委书记任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宝亮签发2023年第1号市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林长锚定目标任务,坚决扛牢护林、管林、用林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着力推动全市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夯实生态基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市林业局将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和全市林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总抓手,提前部署谋划,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力量建设,构筑森林防火人民防线,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守护好沂蒙的绿水青山,以高水平安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提高思想认识
贯彻落实《意见》
10月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工作机制、片区管理、基础建设、治理模式、投入机制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晰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为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加强防火宣传
构筑全民防线
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建立完善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规用火行为。健全完善“信用+”乡村治理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创新森林防火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广播电视、文艺创作等渠道途径,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林区群众切实改变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带火进山等传统习惯,实现防火宣传“户户到、人人知”,使林区群众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进山不带火、带火不进山。
开展隐患整治
做好巡查管护
在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野外火源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对城镇、村落、景区、单位、设施周边和林缘、电缘、路缘、房缘、地缘等“五周五缘”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清理林区城镇周边、村落周边、单位周边、厂矿寺庙周边、重要设施周边,林缘、路缘、地缘、房缘、电缘范围内的可燃物,特别是进山入林道路两侧、林区电网周边、民间传统祭祀点、国有林场与集体林区交界处、林区与农田接壤处、行政交界处以及各类坟头墓地、驻山户、饭店、宾馆、种养户等有关单位(设施)周边的杂草、疫木、枯死树木、森林抚育及隔离带开设残留物等。加大对山头、林缘、坟头、路口等巡护看守力度,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严盯死守。对在林区活动的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看管,对林区施工人员要逐一签订防火责任书,切实降低引发火灾的风险。
严格管控火源
打击违规违法用火
在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500米范围以内区域,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基草、烧农作物秸秆、烧荒开垦及其他农事用火行为;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各类庙宇宗教活动用火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和取暖、野炊以及举办篝火等活动;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采挖野生药材等行为;严禁其他一切未经批准的户外用火。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段、特殊节点,加大森林防火等涉林执法打击力度。与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禁严查严打林区及林缘烧荒、吸烟、烧纸、烧香、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以及未经许可在野外擅自进行的生产用火,并依法从重处罚,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防控能力
按照年初规划任务,完成水源地、防火通道、信息网建设任务,建成三维立体“森林防火一张图”,做好已建成隔离网日常管护和两侧可燃物清理等工作。精心谋划新一轮防火水源地、水管网、通道网等建设规划,大力推广以水源地为骨架、引水上山管网为脉络、串联水泵为延伸的森林防火水网建设,逐步实现生态核心林区远程供水全覆盖;加强森林防火路网建设,在蒙山、沂山等重点林区要加大、加密防火路网建设,实现防火通道向深山远山等林区腹地延伸,逐步将徒步救援作业圈压缩到3公里以内;完善提升“森林防火电子信息图”,建立数据准确、完整的森林防灭火资源数据库,全面真实地反映林区的地形地貌,周边和进出山路线、林区向导以及防灭火基础设施、防灭火资源点分布,实现一体化、可视化、三维立体呈现。
加大督导检查
落实防火责任
防火期内,县级督查长、督导员、森林防灭火巡查队员、乡镇(林场)包村领导干部、驻村防火指导员、村级网格长、网格员、护林员、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等各级各类防火责任人,要全员到岗到位。推进林长巡查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将森林防火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定期对责任区域开展巡查,督促各县区落实森林防火任务。市林业局将加大对县区工作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每周不少于2次,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按照“隐患即事故”的要求采取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照《临沂市森林防火片区责任奖惩暂行规定》,对各级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奖惩,存在问题和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对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严肃进行约谈问责;对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表扬。
做好后勤保障
备战新防火期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森林防火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禁瞒报、漏报、谎报。要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按照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培训演练,配齐配强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随时待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一旦发生火情,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按就地就近原则第一时间进行科学指挥处置,坚决防止小火酿大灾等事故的发生。
全面检查检修设施装备。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对防火通道、隔离网、水源地、护林房、检查站、瞭望哨、视频监控等防火设施全面排查检修,启用备战;对各类防灭火机具、车辆和通讯设备等进行清点、检修、保养,各类物资保障到位,全面进入战备状态。
深入开展重点工作自查。对上一森林防火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前期开展的森林防火水源地、道路、隔离网、信息网、片区化管理、防灭火巡查队伍、执法派驻等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开展查漏补缺情况纳入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
森林防火小常识
森林火灾: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处置难度大的自然灾害。
森林防火期:一般把森林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规定为森林防火期。根据气候特点和森林火灾的发生规律,不同地方的森林防火期不同。
山东省森林防火期:根据《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从11月1日起到翌年的5月31日。
森林火险预警:国家建立森林草原火险分级预警制度,按照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和预期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三先四不打”: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深沟窄谷等不利地形不打火。